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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17] 德班會議後最新狀況_美國

美國 分析美國國內的能源使用結構以及減緩的目標,美國能源信息管理局 ( U.S. Energy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 EIA) 於 2012 年 1 月 23 日公佈從 2012 年到 2035 年度美國的來自石化燃料的碳排放預估。 EIA 預估美國在 2020 年的排放量將以 2005 年為基準降低 7.5 %,也就是減少美國在 2010 年 1 月時基於哥本哈根協議所承諾的減少 17 %的碳排放量。 基於哥本哈根協議的內容,美國氣候談判特使斯特恩 ( Todd Stern) 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所提交的承諾書:美國在 2020 年的減排目標,是以 2005 年排放量為基礎減少 17% ,將於美國國內能源和氣候立法承認該減量目標後,向秘書處報告 [1] 。並且待立法通過後,將設定減量目標於 2025 年減少 30 %,於 2030 年減少 42 %,最終於 2050 年的減少 83 %的目標。 然而,根據 AEO2012 報告 [2] ,石化燃料的於 2005 年的 5,996 億公噸的二氧化碳下降到在 2011 年的 5,634 億公噸(下降 362 億公噸)。大多數在美國所承諾以 2005 年為基準的石化燃料排放量的減少目標已經達成,但主要是因為經濟衰退的影響。並且排放量預計將僅繼續下降 200 億公噸到 2015 年的 5434 億公噸後就會停止。 ( 大約是 2005 年基準上減少 9.4 %的排放量 ) ,請見下圖 (1) 所示 [3] 。 然而,專家和研究報告都預估排放量在 2015 年後,將緩慢而穩步上升。從 2015 年的 5434 億公噸在 2030 年和 2020 年達到 5,695 億公噸和 5,449 億公噸。最後將僅於 2030 年在 2005 年基準上減少大約 5 %排放量。若美國需要遵循哥本哈根協議所提交的承諾:以 2005 年為基準減少 42 %的排放量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基本上,若美國的排放量一直按照預估的走勢,預計將於 2035 年的排放量僅會以 2005 年為基準減少 3 %,與其承諾的目標 ( 減少排放 83 % ) ,顯然將是不可能實現。 許多學者批評美國政府不僅一直以來缺乏完善的國內減緩法制架構,並且在國內立法和國際際談判上亦只做出不具能諾性質的宣示 [4] 。例如:其一,於

[COP17] 德班會議後最新狀況_基礎四國

BASIC COUNTRY 壹、 基礎四國第十次部長級會議    “ 基礎四國 ” 第十次氣候變化部長級會議 14 日在印度首都新德里舉行。除了中國、印度、巴西和南非的環境部長和首席氣候談判代表出席外,更有來自卡達、史瓦濟蘭和新加坡的官員作為觀察員國代表參加。基礎四國更發出聯合聲明 [1] (Joint Statement issued at the conclusion of the 10th BASIC Ministerial Meeting on the Climate Change) ,在聲明中,充分肯定了德班會議上取得的成果和南非作為德班會議主席國所發揮的重要作用,尤其對達成《議定書》第二承諾期表示歡迎,同時強調 “ 基礎四國 ” 將繼續深化合作,為即將於年內舉行的杜哈氣候變化大會的成功召開以及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權益而積極努力。其餘重要聲明包括: 一、 再次重申在德班所達成之協議及程序相關事項,不是重新協商 (Renegotiate) 或重編輯 (rewrite) 公約,而是相關程序及成果必須在公約之約束下進行並遵守相關原則及條款,特別是公平原則及共同且有區別之責任原則。 二、 部長們也強調已開發國家必須負起歷史責任並且擔任對抗氣候變遷包括承諾減排及遵守原則的領導之責。 三、 強調平等是國際共同對抗氣候變遷的重要基石,並且歡迎德班所得出之結果將成立工作小組針對永續發展的平等評估 (Equitable Access to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進行規劃。 四、 督促已開阿發國家針對綠色氣候基金的部分,遵守其承諾將提供美金三百十億作為快速啟動基金及每年一千億美金直至 2020 年。 五、 共同表示強烈的反對歐盟基於歐洲碳排放交易機制單方面針對國際航空業收取碳稅,並表示此舉違反國際法及 UNFCCC 相關規範及多邊原則。   而中國人民網記者廖政軍 [2] 採訪中國代表團團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時,解振華充分肯定了德班會議的成果,認為這是 “ 基礎四國 ” 及廣大發展中國家團結合作的結果。同時他重申了中方堅決反對歐盟單方面徵收航空碳排放稅的立場,認為歐盟的做法違反了國際公約和多邊原則。進一步表示,德班會議的成果即要求各方應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和《京都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的框架下,儘快完成

[COP17] 德班會議後最新狀況_小島聯盟

  Alliance of Small Island States, AOSIS 一、小島國家聯盟之立場 [1] 在本次德班會議召開前, AOSIS 發出聲明稿表示,根據德班會議召開前一周由國際能源署(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提出的報告顯示,如果氣候變遷行動再持續延誤,哥本哈根會議時所提出維持全球溫度 2 度 c 的目標,在 2017 年時不僅無法達成,更可能上升為 4 度 c 。 從而,如果 COP17 延誤締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並因各國僅考慮自身經濟利益而關起減緩行動大門,小島國家人民將受到嚴重氣候變遷之威脅。因此, AOSIS 除堅持新的承諾仍應建立在「峇里行動計劃」的基礎上,且全球均溫不應上升超過 1.5 度 c 外,更認為德班會議必須有幾項成果: (一)協商出京都議定書第二個為期 5 年的承諾期 (二)提高減緩行動的企圖心 (三) COP18 時協商出一個與京都議定書平行的協議,這個協議必須將京都議定書所未拘束者涵括進來。 但德班會議的最終成果顯示,新的 Durban Platform 工作小組最遲在 2015 年會完成新協議的相關工作,而新協議亦在 2020 年才開始生效,因此與 AOSIS 之構想仍有一定程度之落差。同時,雖然 Durban Platform 是以「峇里路線圖」作為基礎,但仍有許多關鍵的問題尚待解決,例如 重要的排放經濟體所承諾的減碳目標並不足以維持 全球溫度 2 度 c 的目標。 二、 AOSIS 國內因應措施 [2] (一)減緩 AOSIS 的排碳量僅佔全球 0.05% ,但由於海島國家仰賴運輸甚鉅,除了少數 AOSIS 國家不需石油進口以外, 90% 的 AOSIS 國家對於化石燃料的進口非常依賴,甚至其價格一度較美國國內價格高 5 倍。因此,發展低碳經濟與提升能源效率是目前減緩議題最重要的部分。 (二)調適 減低環境脆弱度一直是 AOSIS 的主要訴求,例如模里西斯 ( The Republic of Mauritius ) 即為適例,由於只要全球溫度上升 1 度 c ,海平面立即升高 35 公分,將對該國造成極大威脅。因此目前 AOSIS 正積極接受調適基金之補助,對於沿岸區域加強調適行動。 (三)技術 大多數 AOSIS 國家都展開技術需求評估的程序,公約希望藉此協助 AOSIS

[COP17] 德班會議後最新狀況_歐盟

一、德班會議後歐盟最新狀況 按照原定計畫、預定時程繼續推動 歐盟似乎對於這次會議結論尚屬滿意,一直以來歐盟都扮演著先鋒者的角色,目前歐盟仍以 2020 年以前減碳達到 20% 為主要目標,積極、有系統地致力於規劃減緩氣候變遷影響的計畫,這次大會後似乎也以胸有成竹的態度面對未來的發展。 隨著今年底的到來,歐盟的碳排放交易機制( EU-ETS )即將進入第三期,德班會議順利通過京都議定書的第二承諾期,似乎給歐盟吃了一劑定心丸,使其原先的規劃都能繼續照著時程走,也讓歐盟謹守著的堅持 — 已開發國家需肩負著主導對抗氣候暖化的角色,有了更大的支持力量。 德班會議後,歐盟的氣候變遷委員會( Climate Change Committee )隨即通過兩項有關 EU-ETS 「監控、報告、驗證」( monitoring, reporting and verification )法案草案,已送至歐盟議會及安理會審議,並於 2013 年 1 月起碳排放交易機制第三期正式適用之 [1] 。 執委會的職員工作報告( staff working paper )於今年 2 月初也為各會員國發布一項「減碳超過目標 20% 的政策選擇分析報告」 [2] ,供作參考,似乎鼓勵條件、能力上允許者,得朝向這個目標邁進。 欲將航海業納入 EU-ETS 今年的碳排放交易計畫將納入航空業,雖然遭致許多國家的抗議,例如:中國、美國,但仍堅持一貫的態度。而歐盟現在似乎也將減碳計畫的目光轉向航海業( ships ),並於線上公開徵求民眾意見,需望能蒐集相關可行措施,相關利害關係人也得於今年四月中以前提交意見書 [3] 。 對於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期間之看法 另外,根據德班會議結論,各締約國必須於今年 5 月 1 日以前提交「量化排放限制與減碳目標」( QELROs ),歐盟執委會職員工作( Commission staff working )於今年 2 月 13 日也發布一以歐盟「氣候與能源套案」( Climate and Energy package )為基礎之 QELROs 參考文件 [4] 。該文件針對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之銜接提出一項質疑:第一承諾期剩餘的 AAU ( assigned amount unit )於第二承諾期應如何解決?認為今年仍有待儘速解決。 由於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之「終期」尚未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