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 10月, 2016的文章

自《巴黎協定》的生效,看台灣從「有意義參與」邁向「實質貢獻」之路

颶風下的地球,世界正一同在為減碳及永續的未來而努力,而風雨中的台灣,則為了如何掙脫國際政治的現實,開拓出「有意義參與」的空間而奮鬥。是的,自2009年我國定調「有意義參與」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以來,我們的努力與奉獻沒有間斷,如今雖外交困境依然、兩岸齟齬漸深,然政府相對更具體提出了「對氣候變遷等專業議題作出有意義貢獻」之立場。至於蔡總統所強調「用真誠友誼當基礎,打造與他國實質合作關係」,或許是一個回答我國後續參與UNFCCC活動之實質意義所在;但是,究竟在新近生效的《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架構下,台灣該如何去看待其實質參與或貢獻的內涵與價值呢? 就在10月5日,UNFCCC的最新遵約工具─《巴黎協定》已跨過生效門檻,亦即有不少於55個,估算共占全球溫室氣體總排放量55%的締約方批准了協定;依據協定第21條第一項之規定,該協定將在第30天後(11月4日)生效。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表示:「一度被認為不可能的事,現在看來已勢在必行。」但另一方面,聯合國環境署(UN Environment Programme,UNEP)執行長索爾海姆(Erik Solheim)則指出:「如果有足夠的國家願意履行《巴黎協定》之義務,歷史學家會認為這是一個分水嶺,反之,這不過只是讓一堆政客環繞在一張紙的旁邊而已。」那麽《巴黎協定》究竟會是台灣邁向永續發展的分水嶺?還是幾張微不足道的紙呢? 協定的最大成就,應在於走出了工業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長期對抗下的混亂,讓所有國家願意共同承諾如何將地球升溫控制在攝氏1.5度或兩度內的共同目標,並透過協定要求的定期審閲,以確保這些承諾的實現。 而之所以大家能捐棄成見,主要可歸因於聯合國跨領域專家小組(Inter-disciplinary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就「目前的全球暖化來自溫室氣體,而非自然影響。」的深入分析,促成了全球減碳的共同願景與決心;至於從巴黎會議前讓各締約方提出自訂預期減碳貢獻(Intended National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INDCs),以及在最終協定條文中,容許各國納入其特殊國情(special conditions)考慮下的國家自定減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