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17] 德班會議後最新狀況_基礎四國

BASIC COUNTRY

壹、基礎四國第十次部長級會議

  基礎四國第十次氣候變化部長級會議14日在印度首都新德里舉行。除了中國、印度、巴西和南非的環境部長和首席氣候談判代表出席外,更有來自卡達、史瓦濟蘭和新加坡的官員作為觀察員國代表參加。基礎四國更發出聯合聲明[1](Joint Statement issued at the conclusion of the 10th BASIC Ministerial Meeting on the Climate Change),在聲明中,充分肯定了德班會議上取得的成果和南非作為德班會議主席國所發揮的重要作用,尤其對達成《議定書》第二承諾期表示歡迎,同時強調基礎四國將繼續深化合作,為即將於年內舉行的杜哈氣候變化大會的成功召開以及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權益而積極努力。其餘重要聲明包括:
一、再次重申在德班所達成之協議及程序相關事項,不是重新協商(Renegotiate)或重編輯(rewrite)公約,而是相關程序及成果必須在公約之約束下進行並遵守相關原則及條款,特別是公平原則及共同且有區別之責任原則。
二、部長們也強調已開發國家必須負起歷史責任並且擔任對抗氣候變遷包括承諾減排及遵守原則的領導之責。
三、強調平等是國際共同對抗氣候變遷的重要基石,並且歡迎德班所得出之結果將成立工作小組針對永續發展的平等評估(Equitable Access to Sustainable Development)進行規劃。
四、督促已開阿發國家針對綠色氣候基金的部分,遵守其承諾將提供美金三百十億作為快速啟動基金及每年一千億美金直至2020年。
五、共同表示強烈的反對歐盟基於歐洲碳排放交易機制單方面針對國際航空業收取碳稅,並表示此舉違反國際法及UNFCCC相關規範及多邊原則。

  而中國人民網記者廖政軍[2]採訪中國代表團團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時,解振華充分肯定了德班會議的成果,認為這是基礎四國及廣大發展中國家團結合作的結果。同時他重申了中方堅決反對歐盟單方面徵收航空碳排放稅的立場,認為歐盟的做法違反了國際公約和多邊原則。進一步表示,德班會議的成果即要求各方應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和《京都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的框架下,儘快完成巴厘路線圖的授權和《巴厘行動計畫》所確定的各項任務,並在此基礎上針對2020年之後應對氣候變化的新框架進行談判。他說,此次基礎四國氣候變化部長級會議主要是為了明確如何落實《巴厘行動計畫》所確定的一些任務,進一步協商有關德班平臺談判的一些新問題。會議對於統一和協調“77國集團加中國的立場,推動談判進程具有重要意義。針對此前歐盟單方面立法將進出歐盟國際航班的溫室氣體排放納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解振華再次強調中方立場,即堅決反對歐盟單方面徵收航空碳稅,認為歐盟的做法完全是一種單邊行為,既違反了《公約》始終強調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也違反了國際航空組織關於協商並取得一致之後才採取行動的基本原則。解振華指出,所謂的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是對開發中國家帶有歧視性,因為發達國家民用航空業已經發展到一定水準,其未來增長趨勢較弱,但開發中國家航空業正在快速發展,如果它所確定的減排限額僅考慮了2004年至2008年期間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平均值的話,那將大大限制開發中國家民用航空業的發展。由此來看,歐盟的做法完全是歧視性的,是單邊行為,是錯誤的,因此中方將堅決反對。

貳、基礎四國加強氣候變遷科技合作[3]

依學者研究指出,基礎四國加強合作的有以下四點論述:
一、四國可經濟利用的技術不足以有效對抗氣候變遷:由於在公約和議定書框架下的技術移轉工作目前仍缺乏實質性的進展,因此從目前四國自行取得具國際競爭力的技術開始合作。
二、加強科技合作有利於促進四國應對氣候變化科學技術的研發:已開發國家大都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核能、碳捕捉和碳封存等具體發展目標和政策措施,反觀基礎四國在此部分能與已開發國家有所差距。
三、科技合作有利於促進四國應對氣候變遷科技成果的產業化:中國和印度在核電容量已位於全球前三位,中國也在風能市場上躍居世界第一,印度也在急遽成長中,因此產業化更趨重要。
四、科技合作有利於茲強四國在氣候變遷國際談判中的相互理解和支持。

基礎四國在氣候變遷科技具有互補的優勢,巴西在生物燃料技術方面有優勢,從1931年開始研究生物燃料,直到20116月,巴西也是世界上唯一只銷售乙醇汽油和純乙醇燃料而不銷售普通汽油的國家。而南非在天然氣製油(GTL)也具優勢,有關的薩索爾(Sasol)公司的煤炭間接液化技術已有相當久的歷史,並得到可實際運行的驗證和商業應用。印度在風能方面制定了多種優惠政策,鼓勵私人投資,比方說在採購設備的財政年度,風能機組80%的價值可以折舊,從而減少所得稅等措施。中國部分,在高效能燃煤發電技術有優勢,中國現已掌握相當多關鍵技術,投資產出的百萬千瓦機組已佔全世界一半以上。由上綜述,基礎四國有相當大的合作及技術交流空間。


【國家能源型科技計畫及環保署溫減辦公室贊助】(100-3113-P-007-001) 

[1] 基礎四國第十屆部長會議共同聲明(Joint Statement issued at the conclusion of the 10th BASIC Ministerial Meeting on the Climate Change) http://www.sdpc.gov.cn/zjgx/W020120217568339907312.pdf2012/02/13-14(最後瀏覽日:2012/02/19)
[2] 記者廖政軍,基礎四國第十次氣候變化部長級會議舉行,人民網, http://world.huanqiu.com/roll/2012-02/2437169.html2012/02/14(最後瀏覽日:2012/02/19)
[3] 蘇明山、李昕、魯傳一、趙秀生、王文濤,基礎四國加強氣候變化科技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氣候變化研究進展第7卷第6期,201111月。
[4] 單勝道、畢曉航,後德班時代我國低碳消費模式探析,中國能源網,2012/02/11
[5] 林宇威、李慧明,德班會議後中國碳市場展望:國內碳市場進入啟動時期,中國社會科學報第250期,20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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