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要不要多付一筆碳費」是偽命題?爭議的核心在:台灣有沒有「制度建置」能力
觀點|「要不要多付一筆碳費」是偽命題?爭議的核心在:台灣有沒有「制度建置」能力 刊登於數位時代 2026.04.14 近來國內對是否緩徵碳費的討論再升溫。支持者多半憂心產業競爭力與出口衝擊,反對者則強調減碳責任與國際接軌之必要。然而,若僅停留在「要不要收錢」的層次,往往忽略了一個根本的問題:在台灣這種高度出口導向、深度嵌入全球供應鏈的經濟體中,究竟碳定價應扮演什麼結構性角色? 原則上,碳費及中長期可能銜接的排放交易制度( ETS )不僅是政策工具,而是台灣產業在全球碳治理體系中的制度性條件。是否採取緩徵,不能從短期成本判斷,應置於我國對接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 CBAM )、自身電力結構與銜接國際制度的脈絡中審視。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不利台灣? 首先,就現階段而言,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涵蓋 6 大品項:鋼鐵、鋁、水泥、肥料、電力與氫。從「直接涵蓋品項」來看,台灣並非最受衝擊的國家。 據歐盟與我國貿易統計,台灣對歐盟出口仍以 ICT 、電子零組件與機械設備為主;鋼鐵與鋁等 CBAM 所涵蓋品項,占我國對歐盟出口比重多僅為個位數百分比,且近年並未呈現快速上升趨勢。若僅就此判斷,容易得出「 CBAM 對台灣影響有限」的結論,然而,這種詮釋忽略了 2 個更關鍵的制度性風險。 首先, CBAM 的核心衝擊不僅在所涵蓋的品項,而在於所涉及的資料與查驗證機制。換言之,若出口商無法提供可查證的產品碳排放數據,進口商則須依歐盟公告的「預設值」來計算產品的嵌入排放量,而此類預設值通常以相對不利的排放情境作為基準,將直接提高碳成本負擔。 所以 CBAM 的實質風險不是來自「被點名課稅」,而是源自缺乏國際可信度的 MRV (量測、申報、查證)能力。其次, CBAM 的適用範圍非一成不變。歐洲產業界與研究機構多次指出,若只對上游原物料課徵碳成本,將導致碳排放向下游產品移轉。對台灣這類承擔「中段供應鏈角色的國家」而言,風險不會立即顯現,而是可能延後但逐步放大的。 目前世界銀行已提出一套 CBAM 曝險程度的分析架構,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