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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建得觀點:美國退出《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之法政意涵及台灣的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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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建得觀點:美國退出《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UNFCCC )之法政意涵及台灣的下一步 刊登於風傳媒 2026.01.18 美國政府 1 月正式啟動退出《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程序,引發國際關注。(資料照,美聯社)   ​ 2026 年 1 月,美國川普政府正式啟動退出《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UNFCCC )的程序。儘管此舉標誌著美國轉向「氣候孤立主義」,但對台灣而言,則正標誌著一個獨特的戰略轉折點;以下謹透過重點介紹美國的決策原則、退出公約的法律機制,並結合數據與理論論證,說明為何台灣在面對美國聯邦政策轉向之際,仍必須堅持「 2050  淨零排放」路徑。   一、背景摘要:決策原則 首先,我們必須瞭解美國的決策原則。依據美國國務卿馬爾科 · 盧比奧在 “ Ending the Charade of Wasteful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  ( 2026/1/10 )的說明,美國在相關政策中的核心原則包括: 1 、國家主權至上 美國不允許國際組織削弱其國家主權、憲法自由或核心國家利益。美國參與任何國際機制,必須以美國的價值觀與優先事項為核心,而非受制於外部議程。   2 、重成果、強問責,反對官僚主義 美國反對持續資助那些缺乏明確成果、問責機制薄弱、治理效率低下的國際組織。凡無法證明實際成效的官僚體系,不應容許其消耗美國納稅人的資金。   3 、負責任地使用納稅人的資金 美國拒絕向被認定為浪費、重複或效率低下的國際機構開立「空白支票」。對納稅人資金的管理,必須以可量測的回報與實際利益為基礎。   4 、領導力意味著改革或退出的勇氣 真正的領導力不僅體現在參與,更必須體現在當多邊機制陳舊失效、難以改革時,敢於推動變革,甚至選擇退出,而非因循慣性或形式而繼續參與。   5 、「美國優先」的國際參與原則 美國的國際參與必須用於服務美國的繁榮、安全、自由與戰略利益。「美國優先」並非孤立主義,而是要求所有國際承諾都必須為美國人民帶來直接且明確的價值。   綜上,美國宣布退出了 66 個被其認定為浪費、低效或損害美國利益的國際組織,這也反映出當前美國外交政策的整體方向:強調國家主權、推動多邊機制改革,以及強化財政紀律與問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