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建得專欄》聯合國碳市場啟動:解析巴黎協定6.4條首批碳權,MRV將成企業競爭關鍵
范建得專欄》聯合國碳市場啟動:解析巴黎協定 6.4 條首批碳權, MRV 將成企業競爭關鍵 刊登於 Reccessary 2026.03.26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UNFCCC )近期核發《巴黎協定》第 6.4 條首批碳權,首發案來自緬甸清潔爐具專案。(圖片來源: Pixabay ) 編按: UNFCCC 近期核發《巴黎協定》第 6.4 條首批碳權,象徵國際碳市場從規則談判走向實際運作,也成為新舊制度銜接的重要測試。首發案來自緬甸清潔爐具專案,透過更保守核算回應外界對碳權品質與外加性的質疑。在全球走向「全球一本帳」的趨勢下,清華大學永續學院院長范建得認為,台灣企業應儘早建立高品質 MRV ,並擴大投資減碳能力與國際接軌。 2026 年 2 月,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UNFCCC )核准《巴黎協定》第 6.4 條機制下首批碳權核發,標的來自緬甸的清潔爐具專案。這不只是「第一批碳權」這麼簡單,而是意味著《巴黎協定》下的國際碳市場,正式從規則談判走向實際運作。 [1] 由於該案同時也是由《京都議定書》清潔發展機制( CDM )換軌而來的專案,這次核發也被視為新舊碳市場制度銜接的一次關鍵測試:一方面要證明市場可以運作,另一方面也必須回應外界對碳權品質、外加性與重複計算風險的長期質疑。 [1][2] 什麼是《巴黎協定》第 6.4 條機制? 若用較精簡的方式定義,《巴黎協定》第 6.4 條機制可理解為一套由聯合國監督、可供政府與企業使用的國際碳權確證與核發制度。它和一般由民間標準主導的自願碳市場不同,核心在於「國際公共治理」:方法學由監督機構制定或核可,專案需經註冊、第三方查證機構需受認可,且最終碳權會進入正式登錄系統管理。 [1] 換句話說,這套機制試圖把碳權從過去較鬆散的市場商品,轉化為更制度化、可查核、可申訴、可究責的國際資產。 [1][3] 支持者之所以看重第 6.4 條,主要有三個原因。第一,它有望把資金導向減排成本較低、但資金較不足的開發中國家,降低全球減碳的整體成本。 [1] 第二,機制設計強調環境品質( integrity ),包括更保守的核算、救濟與申訴程序,意在回應近年碳市場的誠信危機。 [1][3] 第三,它把碳權跨境使用與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