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建得專欄》靠多種樹真能減碳?從台巴碳權計畫,解析ARR的機會與風險
范建得專欄》靠多種樹真能減碳?從台巴碳權計畫,解析 ARR 的機會與風險 刊登於 Reccessary 2025.12.30 台灣與友邦巴拉圭敲定碳權合作,其中將包括雙方合作推動的植林計畫。(圖片來源: iStock ) 編按:聯合國第 30 屆氣候峰會( COP30 )在《巴黎協定》第 6.4 條架構下,加強對碳移除活動的管理與監測。其中造林、復林與植被恢復( ARR )碳權近年逐漸成為焦點,並被視為連結國際碳市場的重要機制之一。本文以台灣與友邦巴拉圭簽署碳權合作計畫為例,解析其合作效益與背後涉及的合規風險。 近年來,國際自願碳市場正顯示出一種下滑但相對趨向穩定發展趨勢,其中隨需求與資金明顯轉向追求高品質與「移除型」碳權的現象,造林、復林與植被恢復( ARR )也因此顯示出其所謂品質溢價的效用;亦即高等級的 ARR 碳權價格在 2025 年明顯的上升,市場也進入從過去追求數量如今轉向嚴格分級的篩選階段。至於剛結束的 COP30 ,則在協定第 6.4 條的最終規範中,加強了對碳移除之逆轉風險的管理、永久性要求、緩衝池的提撥、信用期( vintage year )後之監測與逆轉通報、甚至保險/擔保等,逐步發展成為必要之配套措施,這些國際規範的發展,正是對國際社會對 ARR 是否又會是另一種贖罪券疑慮的最終回應。 讓我們先回歸全球氣候行動的邏輯來看 ARR 之所由來。首先,科學數據告訴我們人類的無度排碳破壞了地球生態系統,也導致溫室氣體的排與匯失去平衡,牽動了全球暖化趨勢,更帶來極端氣候,所以有了 1992 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訂定,以及 1997 年京都議定書對於人類排碳行為的制約,並精進為 2015 年《巴黎協定》的全球控溫及國家自定減碳目標;其中並分別導入不同類型的經濟機制,即京都機制與《巴黎協定》市場機制來鼓勵集體合作控溫。 然而隨時間的流逝,這些以管制溫室氣體排放行為為主軸的氣候行動已逐漸失去拘束力,所以在減碳路徑上被歸為 2030 年後之長期工具的負碳與自然為本技術,已然浮出檯面,這種訴諸母親大地的減碳作為,雖充分顯現出人類的顢頇與無奈,但也同時展現出人類還是在奮力挽救頹勢的用心。 ARR 是回歸大地母親懷抱取暖的訴求 很自然地投向母親大地懷抱,期待透過負碳與自然為本的技術,讓母親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