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建得觀點:迎接COP31─從能源轉型到供應鏈轉型,台灣如何成為全球潔淨電氣化的賦能者?
范建得觀點:迎接COP31─從能源轉型到供應鏈轉型,台灣如何成為全球潔淨電氣化的賦能者?
刊登於風傳媒
2026.07.16
「以台灣之力,加速全球能源轉型(Accelerating the Global Energy Transition through Taiwan)。」
就在英國於六月下旬舉辦倫敦氣候行動週(London Climate Action Week)、各國代表積極為 COP31 展開政策協商之際,歐洲再度遭遇嚴重熱浪。根據《The Economist》報導引述,最新氣候歸因研究指出,人為造成的全球暖化,使這波熱浪的氣溫較原本高出約攝氏2至4度,不僅大幅提高極端高溫發生的機率,更加劇公共衛生、能源供應及基礎設施所承受的壓力。
對台灣而言,這項典範轉移尤其值得關注。作為高度依賴出口貿易與科技製造的經濟體,台灣固然仍面臨電力結構低碳化的挑戰,但全球供應鏈並不會等待任何一個國家完成能源轉型後才開始推動電氣化。真正值得思考的問題,不在於台灣是否支持全球電氣化,而是在如何在全球能源治理從「逐步脫離化石燃料」轉向「加速潔淨電氣化(Clean Electrification)」的新架構下,將半導體、電力電子、智慧製造與資通訊等既有產業優勢,轉化為支撐全球淨零轉型的重要力量,並在IEA即將提出的全球電氣化路徑中,找到屬於台灣的策略定位。
COP31代表全球氣候治理的新典範
第一,是地緣政治風險升高,使能源安全重新受到重視。俄烏戰爭、中東局勢及全球天然氣供應的不確定性,促使許多國家重新思考能源自主的重要性。
第二,是人工智慧(AI)、雲端運算及資料中心快速發展,帶動全球電力需求再次進入成長階段。
第三,亞洲、非洲及其他新興經濟體仍需要充足且可負擔的能源,以支撐工業化及經濟發展。
在這些因素交互影響下,國際社會雖普遍認同淨零排放的目標方向,卻始終無法就化石燃料退場的時程、路徑及配套措施取得一致立場。也因此,COP31開始出現一項值得重視的策略調整。相較於持續圍繞「何時停止生產化石燃料」進行高度政治化的談判,COP31主席團將焦點轉向「如何降低化石燃料需求」,並提出「35×35」全球電氣化倡議(Global Electrification Initiative),希望在2035年前將全球電力占最終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35%,同時委由國際能源總署(IEA)及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提出達成目標的技術與政策路徑(Pathways)。這項倡議的重點,不是以新的數字取代既有的減碳承諾,而是希望建立一套兼顧能源安全、經濟發展與氣候治理的執行架構。
從政策設計的角度來看,這代表全球氣候治理的思維正逐漸由「限制供給(Supply Constraint)」轉向「需求轉型(Demand Transformation)」。過去的討論多聚焦於如何限制燃煤、石油及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的生產與使用;COP31則將焦點放在推動交通、建築、工業及其他終端能源需求逐步完成電氣化(Electrification),並結合再生能源、智慧電網、儲能系統及能源效率的同步提升,使化石燃料需求得以逐步下降。換言之,能源轉型不再只是「減少什麼」,而是進一步思考「應該增加什麼」,藉由擴大低碳能源與電氣化應用,引導能源消費結構轉型。
這種思維上的改變,也反映出全球能源轉型已逐漸從環境政策,轉向產業政策與發展政策。過去,減碳常被視為增加企業營運成本的環保要求;如今,電動車、智慧電網、儲能系統、AI資料中心、半導體及電力電子等新興產業,正逐漸成為帶動下一波經濟成長的重要動能。對各國而言,參與全球電氣化已不只是履行氣候責任,更攸關產業競爭力、能源安全及未來科技發展的主導地位。
因此,COP31真正值得關注的,不僅在於「35×35」倡議是否納入正式決議,更在於它很可能重新形塑未來十年的全球能源治理邏輯。如果說COP28象徵的是全球對「淨零目標」的政治承諾,那麼COP31更像是一場從願景走向實踐的制度創新。它試圖回答的,不再是世界是否應該逐步脫離化石燃料,而是如何透過電氣化、電網、儲能、能源效率與綠色金融等政策工具,建立一條各國都能參與、也較有機會落實的轉型路徑。
對台灣而言,這樣的典範轉移尤其值得重視。因為它意味著,未來國際社會評價一個國家的氣候貢獻,不再只看其國內減碳成果,也將更加重視其是否有能力透過科技、製造、金融及供應鏈,協助全球加速完成能源轉型。這樣的轉變,也正為台灣重新定位自身在全球淨零治理中的角色,提供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契機。
從「逐步脫離化石燃料」到「加速電氣化」:國際社會正尋求新的共識
從能源系統的角度來看,化石燃料之所以難以快速退場,關鍵並非供給,而是需求。現今全球約有八成以上的能源消費仍來自交通運輸、工業製程、建築及其他終端用途,而這些部門長期高度依賴石油、天然氣及煤炭等化石燃料。若終端需求結構沒有改變,即使再生能源持續快速成長,化石燃料仍將在能源系統中維持一定比重。相反地,當交通運輸逐步由燃油車轉向電動車、建築廣泛採用熱泵與電氣化設備、工業製程導入電熱技術,並結合再生能源、儲能及智慧電網同步發展,化石燃料需求便會自然下降。這也是國際能源總署(IEA)與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共同支持以終端能源電氣化作為能源轉型核心策略的重要原因。
更重要的是,電氣化提供了不同國家都能接受的共同利益(Co-benefits Framework),使其比直接要求淘汰化石燃料更容易形成政治共識。對歐盟而言,推動電氣化是《歐洲綠色政綱》(European Green Deal)與《淨零產業法案》(Net-Zero Industry Act)的延伸。透過加速終端能源電氣化,不僅有助於降低對進口化石燃料的依賴,也能帶動電動車、智慧電網、氫能及再生能源設備等產業發展,提升歐洲的能源自主與產業競爭力。
對英國而言,推動全球電氣化不僅符合其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更有助於金融服務、綠色投資及創新科技持續保持國際影響力。近年來,倫敦積極發展綠色金融市場,正希望在全球能源轉型過程中,扮演資本配置與氣候投資的重要樞紐。
美國的考量則更偏向科技競爭與能源安全。隨著人工智慧(AI)、雲端運算及大型資料中心快速發展,美國電力需求正重新進入成長期。無論是先前《降低通膨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 IRA)對清潔能源與電動車的投資,或近年持續推動的電網現代化、半導體及關鍵供應鏈政策,都顯示美國已逐漸將終端能源電氣化視為維持科技競爭力、強化能源韌性及促進產業發展的重要工具,而不僅是氣候政策的一部分。
中國的立場則更加值得關注。過去十年間,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電動車、鋰電池、太陽能模組及電力設備生產國,並在全球電氣化供應鏈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對中國而言,全球加速推動電氣化,不僅意味著市場規模持續擴大,也意味著其既有產業優勢得以進一步延伸至國際市場。因此,中國支持電氣化的發展並不令人意外,與此同時,預期仍將持續主張技術中立、供應鏈開放及避免以氣候政策形成新的貿易壁壘。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石油與天然氣出口國,也未必完全反對這項倡議。相較於直接要求限制油氣生產或設定明確退出時程,推動電氣化並未否定天然氣在能源轉型期間的過渡角色,同時也為碳捕捉、利用與封存(CCUS)、低碳燃料及轉型金融等政策工具保留一定空間。因此,對許多化石燃料生產國而言,這種透過需求端轉型逐步降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比直接要求供給端退場,更容易被視為一種可接受的過渡方案。
從這個角度來看,COP31最有可能形成的成果,並不是一份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全球化石燃料淘汰協議」,而是一套以潔淨電氣化(Clean Electrification)為核心,結合再生能源、智慧電網、儲能、能源效率及綠色金融的「潔淨電氣化政策套案(Clean Electrification Package)」。未來,各國將更可能透過更新國家自定貢獻(NDC)、擴大綠色投資及調整產業政策,逐步推動終端能源電氣化,而非試圖一次解決所有化石燃料供給問題。
換言之,全球氣候治理的焦點,正逐漸從「限制化石燃料」轉向「擴大潔淨電力與終端能源電氣化的應用」。這並不是降低減碳目標,而是試圖找到一條更容易獲得各國支持、也更有機會真正落實的能源轉型路徑。這樣的典範轉移,也將重新塑造未來十年全球能源、製造、金融及供應鏈的競爭格局。
全球不會等待台灣
但這樣的顧慮,不能成為台灣迴避全球潔淨電氣化發展趨勢的理由。
全球供應鏈並不會等待任何一個國家完成電力結構調整後,才開始推動潔淨電氣化(Clean Electrification)。國際品牌不會因為供應國綠電供給不足,就停止要求供應商加入RE100、揭露產品碳足跡或降低製造過程中的溫室氣體排放;AI資料中心也不會因為某一地區電網尚未升級,就停止擴張運算能力需求與佈局;電動車、儲能系統、智慧電網與電力電子產業,更不會因為個別經濟體的能源轉型進度不一,而暫停全球市場投資與供應鏈重組。換言之,世界正在同時朝向潔淨電氣化、數位化與低碳化前進,而台灣若只以「電力還沒準備好」作為主要回應,將很容易在下一輪全球供應鏈重組中陷入被動。
因此,台灣真正需要回答的問題,不是「要不要支持全球電氣化」,而是「如何在電力結構仍持續改善的過程中,先成為全球電氣化供應鏈的重要節點」。這也是COP31「35×35全球電氣化倡議」對台灣最重要的啟示。「35×35全球電氣化倡議」並不是要求所有國家在相同時間、以相同速度完成能源轉型,而是鼓勵各國依照自身產業結構、能源條件與技術能力,提出符合國情且具體可行的終端能源電氣化推動路徑。
對能源資源豐富的國家而言,這可能意味著加速再生能源、電網與儲能部署;對大型消費市場而言,則可能是擴大電動車、熱泵與建築電氣化;對台灣這類出口導向且製造密集的經濟體而言,真正的貢獻不僅在於降低國內排放,更在於透過半導體、電力電子、資通訊、智慧製造及能源管理技術,支撐全球潔淨電氣化的擴張。換言之,台灣不能只把自己定位為能源轉型的「追趕者」,更應該把自己定位為全球潔淨電氣化的重要賦能者(Enabler)。
這樣的定位,並不是替國內能源轉型找藉口。相反地,它要求台灣同時處理兩項任務:一方面,必須加速國內電力低碳化,提升再生能源、儲能、電網韌性及企業綠電取得能力;另一方面,也必須主動將既有產業優勢轉化為全球減碳能力,使台灣的半導體、功率元件、電源管理、車用電子、充電系統、儲能控制、AI伺服器及智慧電網解決方案,成為全球潔淨電氣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這正是台灣在「35×35全球電氣化倡議推動路徑(Pathways)」中應積極爭取的定位。
台灣不能只被動接受國際社會以電力排碳係數或再生能源占比來評價自身,也應主動提出「供應鏈賦能」(Supply-chain Enablement)的概念,讓國際社會看見:一個出口導向經濟體對全球氣候的貢獻,不僅在於本國排放下降多少,更體現在其是否透過技術、產品與供應鏈,協助全球更快降低排放。如果說過去台灣的氣候政策主要著眼於「如何追上國際標準」,那麼COP31之後,台灣應該開始思考另一個問題:如何讓全球能源轉型因為台灣而加速。這不僅是氣候政策,更是下一階段的產業策略與國家競爭力問題。
如果說COP31象徵的是全球能源治理從「逐步脫離化石燃料」走向「潔淨電氣化」,那麼台灣真正需要思考的,就不只是如何追趕全球能源轉型的腳步,而是如何在這場典範轉移中,建立符合自身產業優勢的定位。
長期以來,台灣的氣候政策多半圍繞在國內減碳目標、能源配比及再生能源發展。然而,作為高度依賴出口與科技製造的經濟體,台灣對全球淨零排放最重要的貢獻,未必完全來自於國內排放的下降,而是來自於提供支撐全球能源轉型所需的關鍵技術與產品。換言之,台灣的競爭優勢,不只是「自己減碳」,更是「協助世界減碳」。
第一個支柱是潔淨電氣化(Clean Electrification)。
終端能源電氣化固然是全球能源轉型的重要方向,但並非所有形式的電力替代都能帶來相同的減碳效益。終端能源使用逐步改採電力,是能源轉型的重要方向,但如果電力供應仍高度依賴化石燃料,排放只是由交通運輸、工業鍋爐或建築部門轉移至發電部門,無法真正降低整體碳排。
因此,台灣應支持IEA提出的「35×35全球電氣化倡議」目標,但同時主張電氣化的衡量標準,不應僅以「電力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作為評估指標,更應納入電力排放係數(Carbon Intensity of Power)、再生能源占比、能源效率及電網韌性等指標。唯有終端電氣化與電力低碳化同步推進,才能真正形成具有減碳效益的Clean Electrification。
這項主張並不是放慢電氣化,而是強調電氣化與低碳電力必須同步發展。對台灣而言,這意味著持續加速再生能源部署、加速燃煤機組逐步退場、提升天然氣機組效率、深化需求面管理(Demand-side Management)及強化企業取得綠電的能力,並同步提升電網韌性與儲能系統建設,使終端用電需求持續成長的同時,電力系統的碳排放強度亦能穩定下降。
第二個支柱是供應鏈賦能(Supply-chain Enablement)。
相較於一般所稱的「綠色供應鏈」,本文更強調「賦能(Enablement)」的概念。原因在於,台灣真正的價值,不只是建立一條低碳供應鏈,而是透過技術與製造能力,讓全球更快完成能源轉型。
全球潔淨電氣化的發展,每新增一輛電動車、一座AI資料中心、一套儲能系統或一座智慧電網,其背後都大量仰賴半導體、功率元件、電源管理晶片、車用電子、資通訊設備、電力控制系統與智慧製造等技術,而這些正是台灣長期累積的產業優勢。
因此,未來台灣在國際氣候治理中的定位,不應只是以國內排放量衡量氣候績效,也應積極提出「供應鏈賦能」的政策論述。對出口導向經濟體而言,一項產品若能協助全球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或加速終端電氣化,其所創造的全球減碳效益,同樣應被視為重要的氣候貢獻。
這樣的觀點,也與近年RE100倡議、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永續揭露準則、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以及國際品牌對供應鏈減碳與產品碳足跡要求高度一致。未來,台灣企業競爭的不只是產品品質、成本,更包括產品是否能成為全球淨零轉型不可或缺的一環。
第三個支柱是電網與儲能投融資(Grid & Storage Finance)。
隨著再生能源占比持續提高,未來限制全球潔淨電氣化推動速度的關鍵,將不再是電動車、太陽能板或風力機組,而是電網是否具備足夠的輸配電能力,以及儲能系統是否能提供足夠的調節能力,以維持電力系統的穩定與韌性。
近年國際能源總署(IEA)、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及世界經濟論壇(WEF)均指出,未來全球能源轉型最大的投資缺口,將逐漸由發電設施轉向輸配電系統、儲能設施、智慧電網及電力系統彈性等。沒有現代化的電網,將難以整合大規模再生能源;沒有充足的儲能容量與需求面管理,就難以支撐交通、工業及建築等部門全面推動終端能源電氣化。
因此,台灣應將電網與儲能視為下一階段綠色金融的重要標的,積極發展綠色債券、永續金融、專案融資及公私協力(PPP)等投融資機制,加速推動輸配電系統升級、智慧電網、虛擬電廠(VPP)、大型儲能及企業購電協議(PPA)等基礎建設。能源轉型不只是技術工程,更需要健全的金融市場與投資機制作為支撐。
COP28回答的是「世界應該往哪裡去」;COP31則開始回答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世界如何走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