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G-LCA 14-3] 能力建設之發展

2011AEG-LCA召開的三次會議中,能力建設最大的進展大概就屬10月的巴拿馬會議,召開了一次深度討論會議in-depth discussion)並提出一份草案。說明如下:
一、深度討論會議
2011年曼谷會議AWG-LCA 14-2中,各成員認為能力建設議題應帶入以「主題別」的方式來討論,因此於201110月巴拿馬會議時,AWG-LCA召開了深度討論會議,邀請AWG-LCA非正式工作小組(informal froup)的「減緩」、「調適」、「技術移轉」、「資金」的主要推動負責人、非附件一國家的國家通訊諮詢專家小組(the Consultative Group of Experts on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GE)、低度發展國家的副主席(LEC)及全球環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 GEF)秘書處的代表去主講、介紹能力建設與其領域之連結與所能進行的方式。[1]
最後非正式工作小組強調以下重點:
•  能力建設會涉及公約的許多行政組織及程序,因此更需要提升行政效率。
•  GEF有完整實質的能力建設計畫,但應該制定一套回饋GEF的機制。
•  仍有其他與能力建設有關的機關,但並未參與到本次的深入討論以及確認職權內容。
•  有關能力建設的回報(reporting)機制需要再更仔細地研究,包含提供能力建設的附件一國家及接受能力建設資助的非附件一國家所提交的文件。
•  單一能力建設計畫及將能力計畫整合至其他面向的計畫,需要再進一步討論細節,包含什麼樣的現有資訊可以處理測量評估、回報及查核的問題。
二、草案[2]
各國希望COP17可以解決:監控及效率查核的加強及有關能力建設制度的細節性事項,例如一致性地確保、所有權、交件時間(time of delivery);將能力建設整合至其他面向之施行方式,例如減緩、調適、技術移轉與資金取得等。
針對加強監控與效率查核、制度建立、回報機制、秘書處之角色及資金取得,各提供一些具體作法參考選擇(options)。例如:要求SBISubsudiary Body for Implementation)負責訂定監控、效率查核的方法,或選擇每年由SBI召開論壇,由各國分享經驗、交換想法,再請SBI召開深度討論會議訂定監控查核之方法。

【國家能源型科技計畫及環保署溫減辦公室的贊助】(100-3113-P-007-001)


[2] See UNFCCC, WORK OF THE AWG-LCA CONTACT GROUP Agenda item 3.6 Capacity-building, version of 07 October 2011 @ 11:30, Compilation of draft texts for a draft decision, available at http://unfccc.int/files/meetings/ad_hoc_working_groups/lca/application/pdf/20111007_cb_1130.pdf (last visited 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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